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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5-16 2:32:19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控股)通知,基础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解押及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7月20日,基础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7,490,000股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进行了质押(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披露的2017-064号临时公告);2017年12月15日,基础控股已与中信信托就该笔业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47,490,000股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手续,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2%。

  基础控股将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8,000,000股与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以上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

  截至本次解押及质押完成后,基础控股共持有公司股票2,249,297,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6%,本次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4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本次股票质押后基础控股累计质押的股票数量为2,136,701,169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数2,249,297,094股的94.99%,占公司总股本的54.68%;剩余未质押的股数为112,595,925股,均为限售流通股。

  基础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被质押的公司股票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基础控股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金、提前还款等。

  截至本次解押及质押完成后,基础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票2,404,847,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4%;合计已质押的股票数量为2,223,911,169股,占基础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票的92.48%,占公司总股本的56.91%;剩余未质押股数180,936,641股,其中112,595,925股为限售流通股,68,340,716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收购里约热内卢机场股份有限公司(RJA)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3),公司与ODEBRECHT TRANSPORT AEROPORTOS S.A. (兴建运输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TPA)于2017年7月12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OTPA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收购OTPA持有的Rio de Janeiro Aeroportos S.A.(里约热内卢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JA)60%的股权,RJA持有Concessionária Aeroporto Rio de Janeiro S.A.(里约热内卢机场特许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ARJ)51%的股权,CARJ为巴西里约GIG机场的管理公司,拥有巴西里约GIG机场的特许经营权。2017年7月12日,公司与Excelente B.V.(Changi Airports International Pte. Ltd.的控股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Excelente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公司所持有的RJA 9%的股权。上述两项交易完成后(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持有RJA51%的股权。

  (一)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30日、2017年9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里约热内卢机场特许经营股份有限公司(CARJ)向Banco do Brasil S.A.等银行提供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为里约热内卢机场特许经营股份有限公司(CARJ)向Banco do Brasil S.A.等银行提供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1)。

  (二)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30日、2017年9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里约热内卢机场特许经营股份有限公司(CARJ)向BTG PACTUAL SEGURDORA S.A.银行提供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为里约热内卢机场特许经营股份有限公司(CARJ)向BTG PACTUAL SEGURDORA S.A.银行提供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2)。

  (三)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里约热内卢机场特许经营股份有限公司(CARJ)提供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为里约热内卢机场特许经营股份有限公司(CARJ)提供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13)。

  2017年7月27日,公司通过中华人民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国家商务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提交备案申请。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取得海南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017年7月27日,公司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就本项目向中华人民国国家发展和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申请备案,并以纸质材料递交海南省发改委。2017年8月1日,公司获得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审核结果告知单,受理该项目的备案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国家发改委同意本次交易备案的《项目备案通知书》。

  根据《OTPA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的前置条件完成的时间为不晚于巴西里约热内卢当地时间2017年12月15日,如交易的所有前置条件未能在该日期前完成,或双方未能另行书面约定较后的日期以完成交易的所有前置条件,《OTPA股权转让协议》将无法继续履行。

  本次交易的前置条件,请见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购里约热内卢机场股份有限公司(RJA)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3。其中,需取得中国审批的事项包括:国家发改委批准备案、国家商务部批准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海南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但尚未收到国家发改委同意本次交易备案的《项目备案通知书》,因此公司尚无法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审批申请。

  鉴于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本次交易的前置条件,且公司与OTPA暂时未能另行书面约定较后的日期以完成交易的所有前置条件,故《OTPA股权转让协议》暂时无法继续履行。根据《Excelente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前置条件为公司已完成《OTPA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之交易且公司已持有RJA 60%的股权。鉴于《OTPA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之交易无法达成,故《Excelente股权转让协议》交易生效条件未成就。另,因公司收购RJA股权尚未交割,公司为CARJ所提供之均未生效。

  (二)公司正积极沟通交易各方,以寻求使本次交易继续实施的方案,但各方能否达成一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交易对手发生资金往来,本次交易无法继续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本次交易作为公司的重点推进项目,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交易的前置条件而面临无法继续履行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对此深感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