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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兴县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钱望成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6-4 12:48:47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2017年4月10日至5月5日,长兴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校原常务副校长钱望成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根据《审计报告》(长审财报〔2017〕26号)提出的问题和,县委党校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自接到审计通知书,到审计组进驻,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阶段,再到《审计报告》下达,我校始终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给予密切配合。认真准备所需资料,积极提供财务收支报表、账簿、会计凭证,及时同审计人员进行沟通,执行审计决定,使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审计报告》下达后,我校及时召开各科室相关人员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原原本本地传达学习,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扎实认真地整改。

  对小工程项目未经审计的情况下,按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全额支付的问题,现已出台制度整改到位。根据审计的有关要求,县委党校及时修订完善了《长兴县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复印件)。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从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财务预决算管理、财务收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其中特别增加了“小额零星维修工程款项(一般5万元以上)结算前,需委托具有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通过后方可全额支付”这一内容。县委党校已严格按照文件的有关执行,小额零星维修工程(一般5万元以上),未经审计的情况下,一律不能按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全额支付。

  对部分培训班的费用支出中存在党校老师领取讲课费的情况这一问题,已整改到位。2017年7月24日收回:2016年吕山乡农村轮训班讲课费2000元, 2016年虹星桥镇承包组长培训班讲课费2400元,共计4400元,开具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号码为:1574908651;已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开具浙江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号码为:1500556351。

  一是对重大事项未遵循议事制度的问题现已整改到位。县委党校已严格执行《长兴县委党校制度集》中重大问题议事制度“须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决定的重大事项:规模较大的投资和维修工程(1万元以上)项目,一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物资购置等问题”的。对学校的重大问题都上校委会议进行集体商议决定,如:具体详见复印件《长兴县委党校第7次校委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记录。

  二是对物品领用登记不全的问题现已整改到位。县委党校已严格执行《长兴县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物品采购、入库、领用、管理制度 “所有物品采购必须两人以上,所采购物品经保管员验收后及时入库,物品进出库房必须有严格规范的出入库手续。采购人、保管员、物品领用人在办理手续时必须签字登记,相关采购、资产领用的资料需要及时归档保存备查。如:具体详见复印件《仓库物品入库登记簿》记录和《物品领取登记簿》相关记录。同时,对物品进出情况,各科室资产变动情况等按制度要求定期进行盘点检查。

  对2014年至2016年期间,县委党校与长兴干训大酒店签订宾馆承包经营协议,承包合同每年一签,该情况未按到相关部门进行过备案这一问题的整改,县委党校非常重视,已与财政国资办多次沟通联系对接。由于2016年度时间已过,国资办无理以前年度的备案手续。同时因为党校情况的特殊性,党校的食堂、住宿楼目前由长兴干训大酒店(党校职工家属)承包经营,这也是党校经过多年摸索下来,比较符合当前长兴党校实际的一种模式。这种承包经营与《长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出租出借是有本质区别的。2017年9月12日下午,杨中校县长来校调研,专门对本问题作出,要求近期由县办牵头,召集审计、财政、党校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根据党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妥善解决此问题。

  (一)强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根据审计,我校修订完善了《长兴县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在新制度中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涉及工程招投标以及零星工程实施的,严格按照县有关执行。严格规范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对10万元以上的项目严格按照《长兴县县级部门限额以下工程发包规范管理办法(试行)》(长政办发〔2013〕155号)的相关操作,加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二)加强培训费收支管理。近年来,县委党校承担的各类培训班次数量不断增加,根据审计的,县委党校及时修改完善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培训班次的收支管理。在制度中增加了“各科室因工作需要代收的各种费用,需制作明细清单,由办公室进行审批备案及存档。科室代收费均由财务室根据各科室提供的清单明细及办公室的审批签字,按实开具”以及“报销时,按财务制度相关要求需附已支出的明细清单及相关材料”。县委党校已严格执行该制度的,对各培训单位收取的培训费票据后面现都已附收费明细组成。培训班的餐宿费支付时,相关后面都要求附餐饮、住宿消费的明细清单,同时还需附教学计划、参训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具体详见复印件:马市非公企业党组织培训班费用结算单、支付副科班培训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

  (三)加强内部控制执行与监督。根据审计,为了强化对内部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公共服务效能内部治理水平,更好地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已成立了党校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召开了培训会,深入学习党校各项内控制度,强调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及领会制度的具体操作落实。根据内控要求建立了预算、收支、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等各项制度,对已建立的制度进行集中审核和完善,做到与时俱进。在各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配合财政、审计及纪委等部门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及时纠正改进。具体详见复印件:《长兴县委党校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材料。

  今后,我校将在校委的领导下,在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加强预(决)算执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增强经济责任意识,实行科学决策,确保财务状况平稳良好运行,为党的干部教育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