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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试点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 住小旅馆可开票

※发布时间:2018-2-3 22:50:32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昨日,记者从省国税局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91个市试点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合肥也在此次试点范围内。

  经常出差到合肥的刘先生为了省钱,喜欢找便宜的小旅馆住,不过很多店家都嫌麻烦说开不了发票,这就让刘先生常常犯难该如何报销呢?下个月,此类情况就可以避免了,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91个市试点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合肥也在此次试点范围内,意味着小旅店符合条件就能自开专用发票,不用再找税务部门代开了。

  按照,试点城市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试点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主管税务机关为试点纳税人核定的单份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一万元;试点纳税人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该项试点是对现行政策的突破,让发票开具变得更方便。因为根据现行政策,生活服务业中,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将其归为小规模纳税人,试点政策执行之前,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开具专用发票,而是要向税务局申请代开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