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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容不得“李逵上阵三板斧”

※发布时间:2019-3-15 1:40:55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社会治理的目的是为了让群众更满意,必须“以人民为中心”,而不是以完成任务为中心。应在持之以恒的风俗移易中,争取支持,改“行政”为“共同治理”。

  近来,两则新闻颇受关注。其一,贵州天柱县文明委出台文件:“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其二,江西一些地方为了推行火葬,出现入户“抢棺材”的现象,以致汹汹,哗然。

  宴席大操大办和推行火葬抵制棺葬,都属于移风易俗的问题,出发点是积极的。但风俗是一地百姓千百年来形成的共同行为模式和文化心理,它往往根深蒂固于人的思想深处,要改变它,应引导为主、循序渐进,不能过于操切,否则就可能。近年来,以一纸公文干预百姓婚丧嫁娶最后执行不下去的事情还少吗?以平坟招致的还不够大吗?类似事件屡有发生,为什么不认真对照反思,吸取教训?

  一些地方的治理者似乎没有认真思考过移风易俗和一般社会治理的不同。在一些人的观念里,不顾一切地抢进度、加码“完成任务”是一种“魄力”。殊不知急功近利、大干快上的行政思维,不仅解决不了风俗移易的问题,还会让事情变得更复杂,造成情感上的“对垒”。移风易俗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力量、强化示范作用,持之以恒地加以引导,方能见到成效。莽撞的“李逵式”工作方式,不分,上来就是“三板斧”,当为大忌。

  社会治理必须在轨道上运行,法无不为罪。老百姓操办喜酒,可通过宣传教育,其力求节俭,但不能干预;老人“入土为安”,有关部门应宣讲殡葬政策,做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动辄抢砸则于法无据。我国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授权执法者动粗,公愿,夺人私产、损毁私产,本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大方向都是对的,但是不是只要方向是对的,就可以不择手段?显然不是。发展的初衷是为了让人民过得更好,社会治理的目的是为了让群众更满意,必须“以人民为中心”,而不是以完成任务、政绩为中心。既然“以人民为中心”,就应在尊重意愿的基础上推进,在持之以恒的风俗移易中,争取支持,改“行政”为“共同治理”。应该看到,经过这么多年的宣传引导,我国的殡葬已大有成效——对于中青代农民及其后代来说,改变丧葬观已非难事。而以一些思想还没转过弯的老人,抢棺材,平坟头,就算“完成任务”,却伤了,代价会不会太大?

  “事缓则圆,过犹不及。”凡事不能急功近利,尤其是事关风俗的,务须注重感受、循序图之、柔性推进。(李思辉)梦见找不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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