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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经济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

※发布时间:2018-5-11 16:30:42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摘要】2018年考研国家线已经公布,随之而来的是复试调剂。第一时间了解院校复试公告,有助于提高复试成功率。环球网校第一时间更新院校复试公告信息,供考生参考。

  此类别调剂计划数为26人,复试与录取比为1.5:1,据此确定的非全日制调剂入围复试人数为39人(此类考生以下称为直申调剂考生)。

  已确定入围我校全日制复试的考生亦可申请此类调剂(此类考生以下称为转申调剂考生),且不计入上述非全日制调剂入围复试人数。

  申请直申调剂考生资格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接受调剂申请,直至达到非全日制调剂入围复试人数。如末位出现同分并列情况,调剂入围考生人数将顺延至全部并列考生。

  ①资格要求:初试报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或初试报考普通计划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

  此类别调剂计划数为2人,复试与录取比为3:1,据此确定的全日制调剂专项考生入围复试人数为6人。

  申请全日制调剂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接受调剂申请,直至达到全日制调剂专项计划考生入围复试人数。如末位出现同分并列情况,调剂入围考生人数将顺延至全部并列考生。

  关于接受调剂的更多信息请至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2018年接收会计硕士(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调剂的相关公告。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同时开展,考试形式与内容完全相同。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将全程录音。复试总分为300分。

  笔试为闭卷形式,包括专业课笔试和课笔试两部分,满分为220分,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课笔试满分为2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理论及应用的掌握程度。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科目以及参考书目等有关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以及MPAcc教育中心(网站发布的复试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另加试《经济学》和《管理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满分为80分。面试的内容包括对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同等学力考生、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加试的科目成绩作为是否录取的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报考我校全日制入围复试考生和全日制调剂入围考生统一参加复试,并按各自招生计划数,根据总成绩(不区分方向)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全日制调剂考生(优质生源计划)拟录取的最低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我校全日制考生拟录取的最低总成绩。

  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且满足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在复试中成绩合格,且未发现下述第5条中描述的“不予录取的情形”,原则上应予录取。

  ②转申调剂考生中未获全日制录取的考生与直申调剂考生按非全日制调剂计划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①对已经全部通过或部分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的考生,或具有三年及以上会计实务工作经验且工作业绩突出的考生,或具有会计师中高级职称且有较好实践工作业绩的考生(学校要求提供时,须提供原始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在总成绩同分条件下可考虑优先录取。

  ②在不涉及①中情形且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复试成绩优于初试成绩、笔试成绩优于面试成绩的规则确定排序。

  复试结束后,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按考生类别(全日制第一志愿、全日制调剂志愿、非全日制第一志愿、非全日制调剂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一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信息。在录取过程中如在拟录取范围内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公示的该考生所在类别成绩排序,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考试过程弄虚作假者;复试总成绩或单科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的2门科目中有1门低于60分(满分100分)者;体检不符合国家及体检结果报告弄虚作假者;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态度、思想表现、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不合格者;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录取各环节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按照有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实行监督巡查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组织校内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复试现场巡查。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我们将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台”按照教育部有关及时向社会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结果等复试录取所有信息。

  (四)实行咨询及渠道公开制度。咨询及渠道的畅通(复试咨询请致电我校研究生处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电线,邮箱:;复试请致电我校研究生处,电线,邮箱:.cn)。对投诉和问题经查属实的,由复试小组协助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在时间内向投诉、人作出答复。

  1.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教学[2017]9号)明确“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

  2.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教学〔2017〕9号)等文件的相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