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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8-2-14 11:08:06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是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代码为125300,接收计划人数为10人。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8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一定科研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其他体现申请考生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各类获证书或参加有一定影响的社会实践活动证明的复印件一份。

  (1)凡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的申请考生请于2017年10月25日前,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网址: 。

  (2)学校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向通过审核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所有接收的推免生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做好湖北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4] 1号)等文件执行,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确认复试通知的推免生于复试前,空腹到我校医院缴费、体检。

  按照招生计划,根据推免生复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请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推免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被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除同时享受其他研究生应有的相关助待遇外,录取当年发放一等学业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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