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来客在嘉兴遭遇伤心“房”事 房东单方毁约

※发布时间:2016-10-1 18:10:41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有个小郭,他八月份刚签了合同,买一套二手房。结果这个房东突然单方面毁约。

  小郭来自河南,平时在上海松江打工。孩子要读小学了,小郭准备买房落户。但是松江房价太高,虽然被认为是上海的乡下,每平米也要三四万,根本承受不起。所以就想在嘉兴买一套。

  上个月小郭来嘉兴看房,很快在南湖新区东方普罗旺斯小区,看中了一套二手房,116个平方,总价95万,算下来每平米只要8000块,单价只有松江的四分之一。小郭觉得划算,赶紧下手。

  小郭:我们问房东,这个价有没有商量的余地,她就直接摇头,没有商量的余地,那么我们就说直接成交了,然后她出去接了两个电话,就说要98万,当场要涨价3万。

  房东的意思,最近房价在涨,所以挂在中介的95万不作数,如果要签合同,需要再加3万,也就是98万。小郭觉得,一口气加3万有点高,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以97万成交。

  8月29号,小郭、中介、房东三方,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交易合同,小郭付三万定金给房东,约定:9月13号,再付17万首付款,9月20号,双方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很快到了9月13号交首付的日子,小郭带着钱来找房东。

  定金交了,合同签了,房东却反悔了,不卖房子了。小郭这下急了,找房东理论,房东说,要卖也行,不过要再加3万,也就是说,房子总价要100万。

  另外,小郭的首付也要提高。虽然合同上是97万,但是为了买房,房东耍赖多要3万,小郭也认了。但是首付提高,小郭实在没办法做到。

  小郭:让我们首付支付她剩余房贷,她剩余房贷有33万,但是这个33万对我们压力太大了,我们也没办法接受。我对这种不诚信的人,非常地反感,因为你卖房,你签合同的时候,肯定也深思熟虑过,对于你的这种行为,还有你摁的手印,你肯定要付一定的责任的。

  满足不了条件,房东坚决不卖房,这样一来,双方就僵掉了。既然房东不卖房,那么小郭提出,按照合同办事,房东违约,要赔偿六万块违约金。

  涨价是房东说的,不按合同办事,是房东做的,到最后要赔违约金了,房东却提出来,要打对折。这下小郭不干了,他坚持要求按合同办事,谁违约,谁负责。

  记者电话联系了房东吴女士。

  做这单生意的中介说,房东之所以单方面毁约,的确和钱有关。

  中介小周:具体她没说,反正她说现在人家都挂一百十几万什么的。觉得卖便宜了,最近碰到这种情况就个别现象,大多数房东都还可以的,你要么赔违约金,要么继续履行合同,那可能虽然心里会有点不开心,但是都在办啊,你包括昨天交易的有一套,人家八月份定的,那么现在价格也涨了二十万,那房东也没有违约。

  合同不愿意履行,违约金还要打对折,小周说起来,这样的房东,他们也是头一次见。她昨天也帮忙协调过,但是房东最多只愿意掏四万块,三万赔给小郭,一万当中介费。

  虽然中介费房东愿意赔偿,但是在小周看来,这是个诚信问题。如果小郭要走法律途径,中介方面也会无条件配合。

  那么像这种情况,小郭该怎么办呢?

  律师王爱华:这个买方要去支付17万首付了,而这个房东拒绝支付,要求涨价,这么一个行为,明显的是一个违约的行为。可以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6万块,同时退还定金3万块,另外一个,他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为这个合同是合法有效,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主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律师认为,小郭这件事情,白纸黑字,人证物证俱在,要打赢官司,应该问题不大。

  现在二手房买卖,房东单方面毁约的事情屡屡发生那么有没有办法,维护买方的利益呢?

  律师说违约金的司法实践中,不能超过本金的20%,根据小郭的合同总额97万的话,他按照19万来确定违约金,也是有法可依的。

  也就是说,你买100万的房子,违约金不要写定金的两倍,可以直接写20万,让房东违约的时候,肉痛到下不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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