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旅游路线> 文章内容

福建省旅游局关于《旅游品牌形象及市场营销策划方案》的邀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3-5 23:57:29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策划方案要具有科学性、系统性、独特性、针对性、深度性、持续性、可操作性,符合福建实际。同时,投标文件应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取消其中标资格。若投标文件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从事旅游营销策划设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当熟悉福建旅游资源与旅游市场,具有编制过省级或国内主要旅游目的地的品牌形象与市场营销策划方案的实践经验,在国内拥有具有市场影响的成功营销案例。

  1、2012年2月14日-2012年3月13日为投标人报名、审查资格和接受咨询阶段,并确定不超过5个投标人,若少于3个投标人,该项目流标;

  4、2012年5月20日-2012年5月31日投标人提交方案,邀标人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审核,确定中标单位。

  福建旅游品牌形象及市场营销策划方案将由福建省旅游局组织旅游界专家和市场营销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将遵照“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将从多家投标人中以评分方式评选出3家入围单位,其中第一名为中标单位。为更好地完善方案,省旅游局将买断另外2家入围策划方案,并分别支付第二名入围单位人民币10万元、第三名入围单位人民币5万元,买断费用共计人民币15万元。第二名、第三名入围单位必须同意其策划方案以上述费用由省旅游局买断,并同意邀标人使用其策划方案。在三家策划方案基础上结合领导意见进行优化提升,最后确定策划方案。

  项目总费用不突破人民币115万元,包括中标单位获得100万元,第二名入围单位获得方案买断费10万元、第三名入围单位获得方案买断费5万元。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